出現哪種情況房產中介可以免責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3.16W
我們都知道買賣找房屋找中介處理時,中介除了提供房屋真實信息,還可以提供行情調查、使用狀況調查、權籍調查、確定成交意向交易等方面的服務。當然中介在提供服務的時候是要承擔責任的!那麼,出現哪種情況房產中介可以免責呢?
1、中介在其自身能力範圍內提供真實信息。
房產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
①房屋的權屬情況;
②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
③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
④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如果情況的處理超過中介的能力範圍,比如鑑別偽造的證件,那麼中介對委託人提供的信息並非是一種保證責任,而是一種謹慎的責任,盡到合理的注意則可。
2、中介對他人的信用沒有保證義務。
中介只是中間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的是中介居間介紹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實施了違約行為,中介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1、中介在其自身能力範圍內提供真實信息。
房產中介在提供居間服務時,應當向委託人披露的重要事實有:
①房屋的權屬情況;
②房屋的抵押、典當等權利限制信息;
③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登記信息;
④出售人與買受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基本信息。
如果情況的處理超過中介的能力範圍,比如鑑別偽造的證件,那麼中介對委託人提供的信息並非是一種保證責任,而是一種謹慎的責任,盡到合理的注意則可。
2、中介對他人的信用沒有保證義務。
中介只是中間人,與委託人簽訂合同的是中介居間介紹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實施了違約行為,中介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五條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條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
承租已轉讓的房屋租金該向什麼支付
一、承租已轉讓的房屋租金該向什麼支付承租已轉讓的房屋應當向誰支付租金要看轉讓協議是否簽訂,房屋產權是否已經實際轉移。在老房東提供證據證明新房東已享有產權,通知承租人向新房東支付租金,並由新房東與承租人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應按原合同履行...
-
業主商鋪不返租官司能打贏嗎
一、業主商鋪不返租官司能打贏嗎不可以,商鋪返租不兑現,如果簽訂了協議,且開發商有財產,起訴後,申請法院查封其財產。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
-
容易引起二手房買賣糾紛的情況有什麼
一、容易引起二手房買賣糾紛的情況有什麼容易引起二手房買賣糾紛的情況有:買賣雙方缺乏誠信隱瞞房屋情況等真實信息導致的糾紛;房價變動影響過户手續及時辦理的糾紛;中介機構不規範行為產生的糾紛;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訴訟的糾紛;過户登記房屋交付延遲...
-
房子沒有過户但有轉讓合同有效嗎
一、房子沒有過户但有轉讓合同有效嗎1、有效。房屋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依法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房屋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的,所以房屋沒有過户的,物權未設立,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