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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提前一個月不租了,押金能退嗎

租房子提前一個月不租了,押金能退嗎

一、租房子提前一個月不租了,押金能退嗎

提前一個月退租是否能退回押金根據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則提前退租屬於承租人違約,承租人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可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沒有約定則按照出租人的損失來計算,扣除違約金,剩餘的押金可要求退回。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房東不給退押金我該怎麼辦

1、首先,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可以採取的方式應該是協商與起訴,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如果遇到這種事情協商不能解決問題,則應準備相應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民法典的規定,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

2、其次,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信息以及使用情況應當注意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持主張。

三、租房和房東發生糾紛怎麼辦?

可通過雙方協調處理、第三方介入調解、民事仲裁、發起訴訟等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房屋租賃糾紛調解的內容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

租房過程中,若是承租人與出租人因租房退租發生糾紛的,雙方應當積極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請居委會等相關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或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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