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法律援助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在特定的離婚案件當中有過法律援助的案例,就像是在我國有些農村地區的婦女實際上當前的這段婚姻狀況,給自己帶來的可能根本就是無窮無盡的折磨,但也根本沒有實際的能力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任憑這種不正常的婚姻關係發展下去的話可能給社會帶來的影響也是後患無窮的。那麼,離婚法律援助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一、離婚法律援助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援助的規定就有離婚案件範圍:法律援助範圍:第八條:“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對方重婚或者配偶與他人同居的受害方要求離婚的; ”
(1)申請事項屬於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二、法律援助的特徵是什麼?
1、法律援助是國家的責任、政府的行為,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實施。它體現了國家和政府對公民應盡的義務。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為,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3、受援對象為經濟困難者、殘疾者、弱者,或者經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對象。
4、法律援助機構對受援對象減免法律服務費,法院對受援對象減、免案件受理費及其他訴訟費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訴訟法律服務,也包括非訴訟法律服務。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訴訟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公證證明。
三、法律援助的概念是什麼?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的律師,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可見,離婚法律援助的條件也是特定的。當事人需要滿足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證明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聘請代理律師的費用,其次是針對那些因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重婚的這種特殊原因而提起的離婚訴訟才屬於法律援助的範圍的。其他原因而引發的離婚官司法律援助是不會受理的。
-
民事案件申請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援助條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根據該條例第二章第十條和第十一條的規定,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託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
工傷賠償申請法律援助要多久?
工傷賠償申請法律援助要多久?一般會在開庭調節之前就下來。具備以下條件的公民,可以申請法律援助: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暫住證的;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援助;3.本人確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者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經濟困難標準參照...
-
社會法律援助分割財產嗎
法律援助是社會中非常好的機制,因為對於一些貧困的家庭來説如果沒有經濟實力能夠聘請律師的話,自身的權益肯定是無法直接得到保障的,司法的途徑也不好進行維權,法律援助很好的解決了這些問題。那在生活中如果遇到財產糾紛問題,法律援助分割財產嗎?法律援助財產糾紛根...
-
法律規定對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有哪幾類?
訴訟法規定被告在法庭上有自由辯護的權利,如果被害人因為經濟或其他原因無法聘請律師的,法律上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會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使用援助制度,那麼法律中規定對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的類別有哪幾種呢?(一)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申請法律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