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常識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婚姻期間因培訓費所負的債務,離婚時如何承擔?

導讀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婚姻期間因培訓費所負的債務,離婚時如何承擔?

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提高工作技能而參加培訓班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因為這筆費用而所負的債務,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情形分析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提高工作技能而參加培訓班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因為這筆費用而所負的債務,應當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案例簡介

張男李女為夫妻關係,張男為某律師事務所內勤人員,因看中律師的發展前景決定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於是報名國內某著名司法考試培訓機構,參加考前培訓,培訓費2萬元。為支付這筆費用,張男不得不向鄰居借款1萬,後因司法考試複習過程中疏於對李女的關心,引起李女不滿,感情破裂,導致離婚。這1萬塊支付培訓費的借款應當列為夫妻共同債務。

解決方法

第一步:雙方協商

夫妻雙方可以就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分擔進行協商,能達成協議的,則按照協議進行分擔。

第二步:協商不成,原告起訴

雙方就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不能達成協議的,一方可以向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三步:提交證據

訴訟當事人應收集有利於自己對共同債務的分擔的證據,例如:債務的用途、借款轉賬的單據等。

第四步:法院調解

法院在審理該類案件時,通常會先根據現有的證據進行調解。如果通過法院調解,雙方就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達成一致的,法院會製作調解書,調解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如果雙方經過調解沒有達成一致的,法院會進行開庭審理

第五步:調解不成,開庭審理

雙方經過法院的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法院將開庭審理該案件。

第六步:法院判決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的爭議做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