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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160萬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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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160萬緩刑

商標是一個專門的法律術語。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那麼什麼是假冒註冊商標罪,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處罰措施有哪些?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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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註冊商標160萬緩刑

假冒註冊商標,涉案25萬屬於情節特別嚴重,不能被判緩刑,有其他減輕情節的例外。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假冒註冊商標處罰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註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