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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工資是如何確定的

法律1.08W
工傷賠償工資是如何確定的
工傷賠償是全額工資嗎

1、停工留薪期期間(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應按原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工傷醫療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不超過24個月。


2、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3、一般來説,應該是按工傷職工受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來發放工傷停工留薪期工資。


4、如受傷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5、工傷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住院伙食費由用人單位支付調整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在統籌地區以內就醫的,住院伙食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6元;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住院伙食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7元。


6、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至十級傷殘的,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提前4年、3年、2年、1年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分別減發1個月、2個月、3個月、4個月。


7、按規定備案後,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住院前3日內的住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報銷,標準為每人每天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