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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怎樣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法律1.94W
簡述怎樣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簡述怎樣做好工傷保險工作

(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種組成部分,是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勞動者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勞動者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達的標誌。


(2)實行了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基本生活。傷殘撫卹和遺屬撫卹,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保險體現了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的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企業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


關於工傷保險業務流程請先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完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具體賠償項目可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工資、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申請方式: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