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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輪休的加班工資

法律3.24W
職工輪休的加班工資
職工輪休的加班工資需要怎麼計算呢?
關於職工輪休的加班工資的計算方法:首先,要看該公司是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如果實行這兩種特殊工時制度的,加班時間和標準工時制是不一樣的。 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如果勞動者的工作日正好是公休假日的(如週六、週日),屬於正常工作,用人單位不必支付加班費;工作日是法定節假日(如“五一”假期、“十一”假期等)的,要依照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而且,職工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均按照勞動者日或者小時平均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也就是説,在綜合計算週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加班加點工資的規定,但如果單位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者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在法定節假日被安排工作的,也是有加班費的。除此之外,其他時間加班沒有加班費。 如果單位沒有申請這兩種特殊工時制度,那就應當按照標準工時制度來計算。這樣的話,上兩天休息一天就存在加班的情況,因為每天工作不能超過8小時,8小時之外的就屬於加班。雖然單位安排上兩天就休息一天,但法律規定,週六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補休;但平時8小時之外的加班和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是不能補休的,也就是説,單位即使安排補休,也一樣要發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