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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辦的離婚協議有效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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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辦的離婚協議有效期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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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寫的離婚協議有效嗎

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後,該協議並沒有生效,只是在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後,該協議才有法律效力。但這種效力也是有限的,即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確定的內容,那麼守約方只能通過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被告履行協議確定的內容的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合同權利,而不能直接根據離婚協議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至於是否辦理公證,並非十分必要。根據《公證法》的規定,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公證制度是國家司法制度的組成部分,是國家預防糾紛、維護法制、鞏固法律秩序的一種司法手段。

協議是否有法律效力,取決於協議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與是否公證沒有必然的聯繫。

以上就是對在民政局寫的離婚協議有效嗎的回答。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