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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公司印章的合同法律效力

法律2.82W
僅有公司印章的合同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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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僅有分公司蓋章具備法律效力嗎

不具備法律效力,必須由總公司蓋章才具備法律效力。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但在司法實踐中,第三人選擇由分公司承擔或公司承擔或分公司與公司共同承擔。法理依據:因為分公司(非法人組織)具有一定的團體財產,構成一定的責任能力,但其財產並不完全獨立,其責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級法人承擔補充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