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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有選擇權嗎

法律1.76W
離婚孩子有選擇權嗎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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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有選擇權嗎

你好,2週歲以下的孩子在法律上認為是哺乳期,女方無特殊情況且願意撫養孩子的話,會給女方;2週歲以上10週歲以下的孩子法律會考慮誰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10週歲以上的法律會考慮孩子的意願。也就是,如果還在滿十週歲了,是有選擇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