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未籤合同的試用期

法律2.11W
未籤合同的試用期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試用期未籤合同

你好,關於試用期未籤合同試用期合同不是一個單獨的合同,它是包括在勞動合同之內的的一個條款。如果先簽了勞動合同,規定了勞動期限那麼才有試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因此有關你試用期內的待遇問題應該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像你這種先試用期後才出現勞動合同的情況雖然説很普遍,但實際上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你不願意和公司反抗因此丟了工作,那麼就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工資卡或者信封或者考勤卡這些能夠證明你在這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如果公司履行了承諾那麼皆大歡喜,如果公司試用期滿後辭退你,你可以以上述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