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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股權有哪些步驟

法律2.77W
轉讓股權有哪些步驟
轉讓股權有哪些步驟
我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一般要經過以下程序: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股權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購股權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並對收購方的經濟實力經營能力進行分析,嚴格按照公司法的規定程序進行操作。
(二)聘請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
(三)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四)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五)評估、驗資(私營有限公司也可以協商確定股權轉讓價格)。
(六)出讓的股權屬於國有企業或國有獨資有限公司的,需到國有資產辦進行立項、確認,然後再到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評估。 其他類型企業可直接到會計事務所對變更後的資本進行驗資。
(七)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集體企業性質的企業需召開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按《工會法》條例形成職代會決議。 有限公司性質的需召開股東(部分)大會,並形成股東大會決議,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和表決方法通過並形成書面的股東會決議。
(八)股權變動的公司需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九)出讓方和受讓方簽定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十)由產權交易中心審理合同及附件,並辦理交割手續(私營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十一)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