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遺囑指定監護的相關情況有什麼

法律2.89W
遺囑指定監護的相關情況有什麼
遺囑指定監護的相關情況有什麼
1、指定監督人。監督人可以與輔助撫養人為同一人。監護人負責具體管理財產,具體管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和教育,而這個監督人應當掌握財產的數額和變化,瞭解未成年子女的具體成長情況,對重大的財產支出,監護人應當通知監督人,對不符合未成年子女利益的安排,監督人有權要求監護人重新考慮。在發生侵犯被監護人利益的情況時,監督人有權代表未成年子女向法院提出訴訟,從而對監護人進行有效的監督。
2、確定變更監護人的條件和方法。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授權監督人在與居委會等當地自治組織協商後,得到居委會的支持提出變更監護人的訴訟,或者授權監督人召集家庭會議,重新選定監護人,並監督原監護人將有關的財產移交給新的監護人。
3、規定監護原則。法律對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問題上的規定比較簡單,在實際生活中,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監護人應當如何保護被監護人的利益,需要有各自的原則。
4、指定輔助撫養人。對遺囑人的未成年和殘障子女的教育,除了法定監護人,例如親生父親或者母親外,可以指定一到兩名輔助撫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