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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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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麼
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麼
1、買方要對房子的產權進行調查。審定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要注意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2、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3、找評估公司做評估。這個過程一般來説要5~7個工作日。
4、貸款的房子要辦理相關按揭業務。如果是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組合的,則要向公積金和銀行同時申請。這是整個二手房自行交易過程中耗時間的階段,通常要40個工作日左右。
5、按揭辦理下來後,要注意註銷該物業的他項權證。
6、將合同交到房管部門產權交易相關辦事窗口,拿受理單。
7、憑受理單到農税繳納相關税費,拿契税完税證。
8、憑完税契證到土管部門辦理國土證。
9、憑完税契證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證。
如果是全額支付房款,則可以省略第三和第四步手續。走完這些步驟,房產三證算是辦齊了。整個過程大概需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六 條規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應當依照規定辦理登 記,領取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該條的意思是,未經登記取得登記 證書,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
11、《土地登記規則》第二十五條規定:“不經變更登記的土地使用權、 所有權及他項權利的轉移,屬於非法轉讓,不具有法律效力。”此條也明確表 明,登記為土地權屬變動的成立要件。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 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 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此處的“應當”應理解 為強制性規範,説明房地產物權的變動以登記為成立要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