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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決議免去董事

法律1.03W
股東會決議免去董事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為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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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諮詢一下股東會決議免去董事是怎麼樣的?

根據《公司法》第47條規定,董事會具體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3、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制定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7、擬定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總經理),根據經理(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隨着經濟發展,經營管理公司需要有專門人才,讓擅長企業經營管理的專家擔任高級職務,是現代公司發展的必然結果。董事會通過聘任有經營管理能力的人擔任經理或解聘不能勝任的經理,提高公司的效率。副經理、財務負責人作為經理的主要助手,配合經理工作,因而保留經理的提名權,以保證公司的業務領導系統高效有序。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我對於股東會決議免去董事問題的我的回答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