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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拒絕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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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拒絕籤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處理
拒絕籤勞動合同單位應該怎麼處理?
    對於用人單位來説,在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應儘快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發現有可能拒籤合同情形的勞動者,在滿一個月前應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係。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係,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雙倍工資,對於這些沒有誠信的勞動者來説他們在今後的工作中一般也會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所以作為用人單位來説立即終止與他們之間的勞動關係雖然會損失一些招聘成本,但是可以減少支付雙倍工資及經補償金以及以後可能出現的更多損失。

並且這裏需要提醒用人單位的一點是對於書面終止通知應注意通知送達證據的保存,建議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的時候便讓員工在入職聲明或員工簡歷中書面確認接收公司書面文件的送達地址,那麼用人單位在終止勞動關係時可以通過EMS方式郵寄通知並保存郵寄單,證明公司依法終止與拒籤勞動合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避免陷入違法解除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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