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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工幾天算作自動離職

法律1.73W
曠工幾天算作自動離職
曠工幾天算作自動離職
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員工曠工幾天算作自動離職。一般這種是屬於公司內部章程裏面規定的,每個公司不一樣的規定,一般是三天。因曠工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用人單位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
二、
三、四項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