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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範圍合同內容有什麼

法律2.77W
前期物業範圍合同內容有什麼
前期物業範圍合同內容有什麼
1、合同的當事人
物業服務合同的當事人就是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其中建設單位以及物業服務企業一般都是法人組織。
2、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基本情況包括物業名稱、物業類型、坐落位置、建築面積等方面的內容。
服務內容主要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環境管理;車輛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的協助管理;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管理及雙方約定的其他管理服務內容等。
3、服務費用
服務費用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收取標準、收費約定的方式(包乾制或酬金制);物業服務費用開支項目;物業服務費用的繳納;酬金制條件下,酬金計提方式、服務資金收支情況的公佈及其爭議的處理等。
4、物業經營管理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包括:停車場和會所的收費標準、管理方式、收入分配辦法;物業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管理經營與管理。
5、承接查驗維護
承接查驗和使用維護的主要內容包括,執行過程中雙方責任義務的約定。
6、違約責任
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違約責任的約定和處理、免責條款的約定等。
7、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主要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條件、合同爭議處理、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歸屬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