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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內被辭退離職證明

法律2.54W
試用期內被辭退離職證明
試用期內被辭退離職證明
離職應當開具離職證明。

員工在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之後,員工可以要求單位開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如果原單位拒絕開具是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會責令整改,如果對員工造成損失者是需要承擔賠償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