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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孕婦產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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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孕婦產假規定
深圳孕婦產假規定到底是怎麼樣的呢?
正常產假: 1、產假98天(含產前檢查15天); 2、獎勵假30天; 3、晚育增加15天。 流產產假: 1、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 2、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30天; 3、懷孕滿4個月以上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42天; 4、懷孕滿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產假75天。 深圳孕婦產假規定是這樣的: 1、剖腹產、III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 2、吸引產、鉗產、臂位產增加15天。 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