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河南省孕婦產假規定

法律1.78W
河南省孕婦產假規定
河南省晚婚晚育產假規定 2017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實行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個月,給予其配偶護理假一個月;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公民晚婚晚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給予適當照顧。” 河南省晚婚晚育產假規定 2017年可享受假期為: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