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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繹作品與彙編作品的聯繫與區別

法律2.59W
演繹作品與彙編作品的聯繫與區別
彙編作品與演繹作品的聯繫有哪些

1、彙編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體現獨創性的作品,為彙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2、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3、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4、改編、翻譯、註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是演繹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