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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納社保基數含加班工資嗎

法律2.74W
繳納社保基數含加班工資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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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資算繳納社保的基數嗎

加班工資不算繳納社保的基數,因為根據我們國家的勞動法當中,72條規定用人單位是和勞動者必須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而雙方參加的社會保險的基數是根據月工資的來進行一個計算的,並不包括加班工資。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該規定,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是《勞動法》對勞動關係當事人確定的法定義務。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醫療保險局聯合發文《關於調整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從2000年4月1日起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按單位和個人繳費基數相一致的原則確定;單位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基數按單位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確定;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確定月繳費基數”。以上規定表明,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勞動關係當事人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有明確的繳費基數統計規定。

以上規定中,用人單位的繳費基數是勞動者的繳費基數之和,即以勞動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的計算基礎。本市的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每年公佈一次有關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確定2003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工資基數的通知》中規定:“區、縣社保中心應嚴格按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和相關的法規、規章以及市統計局統計指標解釋口徑,對繳費單位及繳費個人的2002年度工資總額進行審核,並據此核定其2003年度的繳費基數”。根據以上規定,工資總額的確定是繳費基數確定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