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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贈與的房產分割

法律3.26W
離婚贈與的房產分割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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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贈與房產的,離婚怎麼分割

由於房產的特殊性,在我國對房產的歸屬一般按照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婚前贈與的房產,如果沒有過户的,則房子的產權沒有進行變更,屬於原產權人。離婚時屬於原產權人,不參與離婚財產的分割。如果已經過户的,則屬於過户後的產權人,屬於過户後的產權人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因此,房產贈與的,公證與否都不能改變房子的產權,正確的做法就是將房產進行過户,過户到自己的名下才可以保證房子的產權,保證贈與合同的有效性。

在一般情況下,結婚之後夫妻接受父母贈與的財產,這都是會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認定。那麼,之後夫妻離婚的時候,對於這部分財產就需要作出分割,通常情況下夫妻協商分割處理,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割處理,通常是在夫妻之間均等的分割。但要是隻贈與給其中一方,則應當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的時候不能要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