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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公示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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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過户公示幾天

民事訴訟程序有很多類型公示催告就是其中的一種。持票人如果丟失了票據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然後由法院發出公告。那麼,公示催告申請後幾天催告呢?公示催告期限為多久呢?申請程序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下面,本站網小編將針對上述問題做出詳細解答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伯伯想問下房屋過户公示幾天一般

《房屋登記辦法》:
第二十三條
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是對房屋過户公示幾天問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