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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重婚怎麼告他

法律3.08W
老公重婚怎麼告他
老公重婚怎麼告他
重婚罪,是指有另一半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與之結婚的做法。

所謂有另一半,是指男性有妻、女性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流程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另一半的人;

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欺騙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有生活的事實婚姻,俗稱為姘居。

所謂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另一半,但明知另一方有另一半,而有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

重婚罪隸屬“不告不理”,即當事人(被害人)要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通常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不是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公訴案件;

需要當事人(被害人)自行蒐羅證據提交法院:

被害人和嫌疑人領取的結婚證;

嫌疑人和他人領取的結婚證;

嫌疑人和他人存在事實婚姻(以夫妻名義同住)的證據:

朋友、街坊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兩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兩方發的親密短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