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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給公司有什麼風險

法律1.96W
租房給公司有什麼風險
租房給公司有什麼風險
1、一般情況下,租客以公司名義簽約時,如果證件齊全,不會出現太大問題。
但是仍有以下三點需要注意:
(1)“三證”檢查。房東要檢查公司“三證”,即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問清單位性質、辦公人數等,並做好登記。
(2)房屋改造。公司名義租的房大多數會作為商業用途,極有可能會對房屋進行改造,而一般情況下房屋租賃是不允許的,這一點需提前協商,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3)明確責任人。因公司人多且雜,在租房時應提前明確責任人,並留下其聯繫方式,出現問題與責任人協商。如果所在區域為商住兩用小區,房東還應提前告知責任人並達成約定,嚴禁因公司活動擾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