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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不需公證了

法律2.55W
房產繼承不需公證了
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以下簡稱“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贈與房產辦理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強制公證”了。至此,頒佈於1991年、適用了25年的“強制公證”規定做法作廢。


哪些情況的房屋產權登記不需要公證?


1、繼承房產。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協商繼承和訴訟繼承。


2、贈與房產。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事宜。


不進行房產公正能省哪部分費用?


1、公證費


贈與房產:在此之前,當事人辦理房產過户時必須提交贈與公證書或接受贈與公證書。而按階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證費用,這對動輒數百萬的房價着實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繼承房產:以北京為例。除遺囑繼承外(遺囑繼承無公證費),繼承房產公證費為評估價的2%(或收益額的2%),不低於200元。


2、房產評估費


法定繼承房產的時候,得房者需要交房產評估費,新政策實施後,這部分費用可以免交。


不需公證如何過户繼承房產?


沒有公證的房產繼承方式有三種:


1、自行提供材料(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户登記;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户登記;


3、如果當事人自願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