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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不需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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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繼承不需公證

家人去世之後,會留下一部分財產,也就是我們所説的遺產,對於子女多的的家庭來説,遺產繼承往往出現糾紛,尤其是在房產的繼承上,以前的房產繼承是必須要有公證這一環節的,自從2018年7月5日出台了新規定之後,就不再強制進行房產公證了,那麼不需要公證該如何繼承房產呢?本站網小編就該問題收集整理了相關資料,歡迎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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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公證如何繼承房產


司法部發布《關於廢止(以下簡稱“聯合通知“)的通知》,繼承、贈與房產辦理登記事項可以不用“強制公證”了。至此,頒佈於1991年、適用了25年的“強制公證”規定做法作廢。

哪些情況的房屋產權登記不需要公證?

1、繼承房產。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協商繼承和訴訟繼承。

2、贈與房產。

3、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事宜。

不進行房產公正能省哪部分費用?

1、公證費

贈與房產:在此之前,當事人辦理房產過户時必須提交贈與公證書或接受贈與公證書。而按階梯比例收取一定的公證費用,這對動輒數百萬的房價着實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繼承房產:以北京為例。除遺囑繼承外(遺囑繼承無公證費),繼承房產公證費為評估價的2%(或收益額的2%),不低於200元。

2、房產評估費

法定繼承房產的時候,得房者需要交房產評估費,新政策實施後,這部分費用可以免交。

不需公證如何過户繼承房產?

沒有公證的房產繼承方式有三種:

1、自行提供材料(遺囑、死亡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親屬關係證明等)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户登記;

2、拿着法院的生效文書,如判決書、調解書去房管部門申請房屋過户登記;

3、如果當事人自願前往公證機構辦理相應的繼承權公證,當然也可以憑公證文書辦理房屋過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