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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河鎮小裏河土地徵收

法律3.2W
米河鎮小裏河土地徵收
勾莊西塘河村徵收土地的公告主體是誰

《土地管理法》第46條第1款規定: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3條規定: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用土地方案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徵用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4條規定:被徵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徵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徵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