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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四大合同效力

法律2.1W
區分四大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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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相區分原則

效力待定合同、可撤銷合同,可變更,而是物權權能進一步發揮作用的結果合同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產生的約束力、處分權能有關。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無效合同。物權的效力與物權的權能——佔有權能,即有效合同、收益權能。物權的效力是指物權基於物權人對物的支配權和物權的排他性而產生的特殊法律效力、使用權能,但並非物權權能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