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勞動者辭職未休年休假

法律7.94K
勞動者辭職未休年休假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未休年休假工資怎麼計算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對於沒有休年休假的,其工資該怎麼計算?見下。

根據相關規定可知,未休年休假的工資計算應經過以下幾點:


  1、看何時起連續工作滿一年。

(1)理論上可不同單位連續計算工作時間。如員工失業半年後,在a單位工作了半年,後跳槽到b單位工作了半年,此時員工屬連續工作滿一年。一般而言跳槽時工作多少有中斷?中斷多久就不算是連續工作了?法條上沒有明確。理論上認為,可以認為如果社會保險沒斷,則算是連續工作。

(2)連續工作一年的時間可以是08年前。如員工07年1月份開始上班,到08年1月份屬於連續工作一年,08年當年就可以休年休假了。


  2、確定一年應該休多少天年休假。

不同單位工齡累計計算,軍齡應該計入工齡。工齡累計一年以上不足10年年休假為5天,工齡10年以上為10天,20年以上休15天。


  3、折算年休假天數。

(1)按公曆日曆年度分別計算,剩餘天數不滿一年的按比例折算。如員工2008年6月1日起連續工作滿了一年,則2008年剩下的日子應折算休年休假。按公曆年度分別計算,不要從2008年6月1日到2009年6月1日計算為一年。同理,該員工如果2009年6月1離職,則2009年度應該休的年休假也應該予以折算。

(2)餘數不足一天不計。如2008年剩餘天數為180天,工齡為五年,則2008年應休年休假為5*(180/365)=2.46天,則按2天計。注意不可四捨五入。


  4、計算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

很簡單,應休的年休假天數,減去已休的年休假天數,即為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員工未離職,那麼當年的年休假報酬是不能要的。因為在理論上,既然未離職,用人單位仍有可能為其安排帶薪年休假。


  5、計算未休年休假的報酬。

(1)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工資應按兩倍正常工資計。即相當於休息日加班。也就是説,如果未休年休假為五天,則未休年休假的工資即為十天工資,接近半個月的工資(一個月計薪天數為21.75天)。

(2)工資標準應按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後的月平均工資計算,提成、獎金均要計入工資。(日工資則為該月平均工資除以21.75)。並且,按《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是不能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未休年休假工資的計發標準的。

事實上,年假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用人單位沒有權利剝奪勞動者的該項權利,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注意法律中規定的,究竟勞動者不能享有年休假的情況具體有哪些。否則的話,我們也是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否有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