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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狀罪輕非法拘禁罪

法律2.77W
答辯狀罪輕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輕判多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可以看出,最輕的處罰包括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對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而剝奪政治權利,則是指依法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