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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是否負擔訴訟費

法律1.09W
抵押人是否負擔訴訟費
訴訟費怎麼負擔

1、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2、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3、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4、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5、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6、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7、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8、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9、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10、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後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減少請求數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11、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未提出異議的,申請費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對督促程序提出異議致使督促程序終結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申請人另行起訴的,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12、公示催告的申請費由申請人負擔。


雖然涉案金額達到了15萬,但如果本身並不屬於財產案件,而是非財產案件的話,那麼案件受理費其實也收取不到那麼多。比如是離婚案件,夫妻雙方並未就財產分割產生爭議,那麼一方向法院起訴的話,此時收取的案件受理費就應該是50元-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