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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需要負民事責任嗎

法律2.12W
精神病患者需要負民事責任嗎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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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要負什麼責任

  (1)首先確定下精神病患者的行為能力。  民法通則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刑法中,精神病患者可能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或者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2)精神病患者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  (3)民事責任是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因實施了民事違法行為,根據民法所承擔的對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後果或者基於法律特別規定而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主要涉及侵權責任。  根據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4)刑事責任是指是依據國家刑事法律規定,對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規定追究的法律責任。  根據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