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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勞動合同後毀約

法律3.19W
簽了勞動合同後毀約
簽了勞動合同後毀約
你好,對於你提出的勞動合同簽了能毀約嗎 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可以。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批准,30日到期你就與用人單位解除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勞動關係當天一次性付清勞動者所有工資。30日是《勞動法》給用人單位的合理的招工替代期間,也為了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但是《勞動法》同時賦予了勞動者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力,所以你可以無需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但是你與用人單位簽定了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又不存在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你應賠償單方面解除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如果合同有約定按合同,合同無約定則無需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