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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需要單位證明

法律3.15W
離婚需要單位證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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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需要單位證明嗎

  協議離婚不需要單位開證明。

辦理離婚協議手續的問題: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户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

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上述即為協議離婚需要單位證明嗎的規定內容,謝謝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