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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結婚證明現在還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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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結婚證明現在還需要嗎?

單位結婚證明,對於一些90年代的人來説並不陌生,一般的現在的50歲左右的上一代人,在結婚時,如果是雙職工還需要開局相關的單位證明。單位結婚證明現在已經不需要單位開據證明,這一項工作由民政機關進行審核他們是否屬於適合結婚人員。今天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

一、單位結婚證明現在還需要嗎?

現在已經不需要單位開局證明,這一項工作由民政機關進行審核他們是否屬於適合結婚人員。單位結婚證明,是20世紀90年代,在去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之前,需要辦理的一個“婚姻狀況證明”。婚姻的當事人結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必須持有“所在單位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單位在證明職工有資格結婚時的證詞是很有意思的:首先,是要證明這個人是歸屬於某某單位的。因此,有社會結構關係中,某某的社會歸屬在一個指定的單位內,他(她)是有單位的人。這個潛台詞很明確,所以這個人是合法的。其次,單位要證明它有資格同意職工與他人結婚。但開出來的證明詞有的就有些不倫不類。

二、結婚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三,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4、已離婚的當事人申請結婚登記時,除提供前邊所説的3項證件外,還應當提供有效的離婚證件(離婚證、解除夫妻關係證明書,人民法院離婚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書)。

在現在的生活中,隨着網絡的快速發展和醫療水平的提高,人口的普查工作和人員資料的讀取工作越來越簡單。如果有犯罪記錄或者其他問題,都可以在相關的系統在查找出來。單位結婚證明現在不需要了,以前單位承擔着員工的很多的問題,現在已經慢慢轉移到政府機關中,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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