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醫療糾紛調解後該怎麼辦

法律3.12W
醫療糾紛調解後該怎麼辦
發生醫療糾紛該怎麼辦

發生醫療糾紛,首先可以醫患雙方進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的,醫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請求。衞生行政部門受理後會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醫療物品,組織工作人員展開調查,並形成文字材料。調查研究後,衞生部門會給出處理意見,一般會再次協商調解。協商不成的,則建議患者或家屬訴諸三級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如對三級鑑定結論不服,可申請複議或二級鑑定。如仍不服,則申請複議和一級鑑定。衞生行政管理部門和醫療單位根據鑑定結論和有關法規及制度作出相應處理。如對處理結果仍不服的,可以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然,雙方自行協商、請求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都不是必經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醫療糾紛發生後,經調解無效的,患者可以申請進行仲裁,如果仲裁也沒用作用,就只好通過訴訟手段解決了。患者應該注意訴訟時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訴訟狀,並且在舉證困難的情況下申請法院收集證據,或者由醫療機構舉證。這些醫療糾紛處理注意事項,患者在處理過程中要謹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