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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指委託人和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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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指委託人和受託人
什麼指委託人和受託人
1、委託人是指委託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在證券經紀業務中,委託人是指依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證券買賣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託公司拍賣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拍賣物品或財產權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亦稱賣家)。
2、受託人(又稱被委託人或受委託人)是指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示從事相應的民、商事活動或者訴訟、仲裁活動的人。
3、受託人超越權限給委託人造成傷害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委託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同意為其處理的契約。委託他方處理事務的人為委託人,同意為其處理事務的人為受託人。根據受託人是否收取報酬可以將委託合同分為有償委託合同和無償委託合同。
當事人在履行委託合同的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損害有以下幾種情況:受託人在辦理委託事務時,給第三人造成損害;受託人在辦理委託事務時,給委託人造成損害;受託人在辦理委託事務時,因委託人指示不當等原因,而給受託人造成損害;受託人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託人的財產,委託人造成損失。
如果受託人超越受託權限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受託人也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由於除雙方另有外,合同責任一般為過錯責任,並且通過舉證責任的倒置來維護無過錯的合同當事人一方的合法權益。因此,如果受託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並無過錯,那麼受託人就可以免責,即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