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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夫妻間更名應怎麼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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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夫妻間更名應怎麼辦的
房產夫妻間更名應怎麼辦的
1、直接添加要想夫妻房產證更名,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增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中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非婚姻存續期間:非婚期間房產證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贈與的方式更名;
2、贈與贈與範疇包括非婚姻存續期間和親戚朋友。即房產證上加子女、父母等親屬或朋友均可以贈與方式進行。有房有貸。一般房子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兩種途徑有兩種途徑,一是提前還清貸款,然後再進行更名。二是向銀行申請,要求變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獲得銀行批准後再到房管局辦理相關更名手續。有房無貸,視做贈與。雙方需要簽訂一份贈與合同,且贈與合同必須辦理公證手續,公證費一般是贈與房屋價值的1%,除此之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個人所得税、契税等費用(直系親屬間贈與房產,免徵營業税)。該辦理方式不僅適用於夫妻之間。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