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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事故賠償糾紛流程

法律2.45W
工傷事故賠償糾紛流程
工傷事故賠償流程

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鑑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


2、工傷的認定。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3、工傷認定後,再做勞動能力鑑定,通過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 按規定,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二十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4、工傷的等級一定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果説了才算,雖然按參考標準(太長我就不給你粘貼了)可以初步判斷為七至十級,但不能直接應用作為依據產生效力,所以要準確確定是幾級,還是要通過鑑定鑑定。


5、工傷期間的醫療費是肯定要致支付的,其它待遇和賠償可參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條款執行:第二十九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6、上述合法要求,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首先工傷賠償的程序和工傷鑑定的程序之間相互並不衝突的,而且工傷的賠償不是説非得有工傷鑑定的這個程序。如果您需要申請工傷鑑定,那工傷鑑定的程序是包括遞交申請書,然後組織鑑定,最後拿鑑定結論這幾個流程,而賠償的程序就是之前先把需要領取工傷待遇的一些材料都準備齊全了,所以就需要我們先有工傷認定以及工傷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