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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1.13W
離婚如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如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1、離婚期間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情形如下:
(1)重婚;
(2)與他人同居;
(3)實施家庭暴力;
(4)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
(5)還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因婚姻過錯進行精神損害賠償。損害賠償請求權要求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無過錯的一方需要收集證據,積極主張對方有過錯。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