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解除合同後繼續履行

法律2.21W
解除合同後繼續履行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為,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工傷保險報銷程序

您好“工傷保險報銷程序“這個問題,首先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單位三天內上報工傷快報(職工康復出院)→憑勞動部門的工傷認定、發票、出入院證明、清單填制相應的審批表→工傷、生育科制撥付單→由單位經辦人到財務科劃款。
以下各種發生在勞動能力鑑定中心(以下簡稱市勞鑑中心)核准的工傷醫療期、康復期內的醫療費用,屬於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範圍:
  1、工傷保險參保人在工傷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與工傷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2、工傷保險參保人發生工傷後遵循就近搶救的原則,在非工傷協議醫院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即工傷發生當日的門(急)診、工傷發生當日起7天內的住院費用。
  3、工傷保險參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學習、長駐異地工作,在境內本統籌區外發生的與工傷直接相關的門(急)診、住院的醫療費用。
  工傷保險報銷流程
  工傷(亡)人員的待遇申請由單位填寫《職工工傷(亡)保險待遇申報審批表》並提交相關資料後,統一向醫保辦申報辦理,應提交的相關資料如下:
  1、工傷(亡)認定通知書、《因工傷殘證》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2、發生工傷醫療費的,待醫療終結後提交醫院有效發票、計費清單或醫囑複印件、出院小結。
  3、工傷救治轉院,超範圍用藥的,攜帶《工傷職工轉院申報審批表》和《工傷職工特殊檢查治療用藥申報審批表》。
  4、安裝假肢、矯形器等輔助器具的,攜帶《工傷職工殘廢輔助器安裝申請表》。
  5、供養親屬撫卹金享受人的户口簿、身份證及公安户籍管理部門出具的生存證明。街道、鄉鎮政府出具供養親屬撫卹金享受人無生活來源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供養親屬撫卹金享受人是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供養親屬撫卹金享受人在校讀書證明。供養親屬撫卹金享受人供養子女,應出具領養公證書等材料
以上為“工傷保險報銷程序”的相關細節,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