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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證拿到怎麼做鑑定

法律2.47W
工傷證拿到怎麼做鑑定
拿到工傷鑑定結果後該怎麼做

1、工傷鑑定完畢後要看鑑定的級別有沒有問題,你要是對鑑定結論(級別)不服或有疑義,可以在受到鑑定結論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結論申請。


2、工傷鑑定完畢以後,就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和醫療補助金,等等。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3、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4、 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


5、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工傷鑑定是職工獲得工傷賠償的重要依據,職工工傷鑑定完畢後,應該及時向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賠償以免時間拖得久,用人單位不認賬。當用人單位不賠償時,職工要勇於拿起法律武器來獲得自己的賠償,千萬不可放棄追償,否則吃虧的是員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