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開發商宣傳材料與實際不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法律8.58K
開發商宣傳材料與實際不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開發商宣傳材料與實際不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開發商宣傳材料與實際不符,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為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説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
該説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