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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亂檢查要承擔責任嗎

法律2.28W
醫院亂檢查要承擔責任嗎
醫院亂檢查要承擔責任嗎
1、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因此,醫院亂開檢查項目屬侵權,要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醫院亂開檢查項目屬侵權。  
2、亂檢查指的是,採取重複掛號,重複化驗、檢查、治療或者無指徵化驗、檢查、治療,分解住院或者無指徵住院等方式,虛構或者提供不必要的醫療服務的。  
3、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對患者亂檢查將構成侵權。 
4、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不得違反診療規範實施不必要的檢查。  
5、根據這部法律規定,在診療當中,醫生要主動告知患者病情和醫療措施。  
6、如果醫院實際未履行告知義務,這就損害到患者的知情權和診療權。如果患者不能獨立從數據中獲得正確信息,等於醫院用數據將信息隱匿,使患者繼續不知情和受控制。  
7、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要説明醫療風險,還要告知替代醫療方案供患者選擇,實施前要徵得對方的同意,這個同意還不是一般的口頭同意就行了,得書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説明時,也要告知其近親屬,而且要取得書面同意。  否則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就要承擔賠償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