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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法律1.45W
判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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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是什麼意思

你好,判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俗稱為判三緩三,是指你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但鑑於悔罪表現較好或者主觀惡性不高。不用去監獄服刑,而是由當地法院委託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管理三年。在這三年期間,要服從派出所管教人員的管理教育。並且不能隨便離開所在地區,需要離開必須到轄區派出所請假,批准後方可外出。另外還要定期到派出所做思想彙報及近期活動情況。以便法院和派出所做出服刑考核。一般情況下,如果表現較好,派出所不會為難你。不是要做六年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