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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偵查不採取強制措施

法律1.41W
立案偵查不採取強制措施
立案偵查不採取、強制措施是否合法

立案偵查不採取強制措施是合法的,因為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的前提條件必須是有證據能證明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行為,立案偵查是第一步,不可能在立案偵查的同時就直接採取強制措施。刑事訴訟法第82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